藥碼
PHA03
藥名
Leflunomide 錠劑 10 mg
英文商品名
Pharnomide 錠劑 10 mg
中文商品名
希關炎膜衣錠
螢幕名
Pharnomide 錠劑 10 mg
劑型
Tab
規格
成分
藥理分類
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Agents
健保碼
BC27175100
ATC碼
藥品圖片
外觀圖片
適應症
1. 治療成人類風濕性關節炎,並可能減緩類風濕病程對關節所造成之結構性損害 (即屬於DMARD disease 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
2. 治療具活動性的成人乾癬性關節炎。
藥理
選擇性免疫抑制
對關節炎、其它自體免疫疾病與器官移植有效,它具有免疫調結/免疫抑制性質,具抗增殖作用及抗發炎效果。
藥動學
禁忌症
1. 對 Leflunomide 及其活性代謝物 A771726 (teriflunomide) 及藥物內所含的賦型劑過敏的病人 (尤其是曾患有 Stevens-Johnson 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與多型性紅斑者) 禁用。
2. 肝功能不全之病人。
3. 重度免疫系統功能缺乏之病人,如 AIDS。
4. 非由類風濕性關節炎或乾癬性關節炎引起的明顯骨髓功能不全或貧血、白血球減少症、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或血小板減少症之病人。
5. 重度感染之病人。
6. 中度至重度腎臟功能不全之病人,因為這些病人在臨床上使用本藥品的經驗不足。
7. 重度低蛋白血症之病人,如腎病症候群。
8. 懷孕婦女,或治療期間未使用有效避孕方法之可能懷孕之婦女,(只要活性代謝物之血漿濃度高於0.02 mg/l者,皆不可懷孕),治療之前應排除懷孕的可能。
9. 治療的婦女不可以授乳。
10. 男性病人應注意本藥品有可能導致男性-引起的胎兒毒性,故男性病人在服藥期間亦應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11. 由於尚無療效性與安全性的資料,18歲以下的病人不建議使用。
懷孕分類
X;禁用於懷孕婦女、或治療期間未能使用有效避孕方法。
哺乳分類
接受治療時不應哺育母乳。
副作用
腹瀉、噁心、嘔吐、厭食、口腔黏膜疾病 (如口瘡性口腔炎、口腔潰爛)、腹痛、肝功能指數上升 (如轉胺酵素,至於 gamma-GT、鹼性磷酸酸、膽紅素則較不常見)、結腸炎,包含 microscopic colitis、血壓上升、白血球減少症、頭痛、暈眩、感覺異常、輕度過敏反應。
劑量和給藥方法
  • 起始負荷劑量 (loading dose):由 100 mg 開始,一天一次,服用3天。
  • 類風濕性關節炎維持劑量 (maintenance dose):10~20 mg,一天一次;可從 10 mg 或 20 mg 劑量開始服用,視疾病的嚴重程度而定。
  • 乾癬性關節炎的維持劑量:20 mg,一天一次。
  • 小兒調整劑量
    腎功能調整劑量
    目前尚無足夠之經驗,因此對於腎功能不全的病人,並未有特殊的劑量調整建議。
    肝功能調整劑量
    不建議使用於肝功能顯著不全或已患有肝病之病人。
    安定性
    藥袋資訊
    臨床用途
    類風濕性關節炎
    主要副作用
    腹瀉、肝毒性、禿髮、高血壓、紅疹、白血球增多、血小板減少、肝指數上升
    泡製方法
    儲存方式
    請置於 15-30℃ 乾燥處儲存
    注意事項
    其他說明
    藥局 Y5 | 藥庫 口F21
    藥品外觀
    顏色
    13
    形狀
    01
    剝痕
    標記1
    標記2
    其他
    健保藥價
    21.1
    自費價
    28.06
    仿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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